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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动保安全

时间:2021-10-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动保安全

来源:大众日报

  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动保安全

  去年4月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已立案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2件

  安全生产牵涉面广,多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进,才能切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0月9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力破解了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困境和安全生产执法困境,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相关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3月,临沂市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有效化解了电梯安全隐患。据了解,今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实施,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而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正是山东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共赢的一个重点领域。“去年4月,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2件,立案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5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在发布会上介绍。

  “在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矿山和尾矿库治理、违法建设、违法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的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为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遵循,有助于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应急厅副厅长高建军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应急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上半年累计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334家、重大危险源4409处,发现问题隐患1.8万余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今年7月,省检察院、省应急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试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建立交流会商和研判等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

  山东还探索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省检察院、省应急厅出台《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案件移送和事故调查案件办理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同时,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职责,通过实行“打非”工作开展不力“一票否决”制度和属地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8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则通过建立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等四项制度,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记者 付玉婷 王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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