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播报 > 文章 当前位置: 资讯播报 > 文章

国务院: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时间:2022-02-2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新财经2月21日电 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提到,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规划》提出,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支持地方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解决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问题。

  《规划》还提到,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提供指导,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设备。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完)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上一篇:苏州如何保障重点人群医疗需求?记者探访当地常规医院

下一篇:汪文斌:希望美方同中方一道,从过去50年的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智慧

合作网站 | 联系《青年法治网》 | 关于《青年法治网》
法律顾问:北京 律师事务所 主任:  |   QQ:/微信:625764804  |  地址:www.54l.net[邮箱:fzbbjb@qq.com]  |  电话: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