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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时间:2021-10-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看他每次的偷菜记录,量都不大,间隔时间也符合日常生活所需。如果不是盗窃成瘾的话,那就是生活所迫了。”

  近日

  澎湃新闻从中国检察网

  注意到这样一则案件

  重庆一名博士生

  多次在菜市场偷菜被抓

  

  澎湃新闻记者:高亮

  据中国检察网官网显示

  刘某某,生于1983年

  重庆人,是一名博士

  案发时处于无业状态

  2020年10月

  刘某某五次到达翁某某的摊位

  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

  1.2020年10月7日22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藕1根

  2.2020年10月14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丝瓜2根、菠菜1把

  3.2020年10月17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小葱1把

  4.2020年10月25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莴笋3根

  5.2020年10月26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红皮萝卜8根、生姜1块

  2020年10月29日10时许

  刘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被盗价格蔬菜总计46.5元

  

  案发后

  刘某某已赔偿摊主翁某某人民币500元

  并取得其谅解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认为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

  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相关规定

  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据了解

  刘某某此前曾多次

  因犯盗窃罪被处罚

  2015年8月19日,他曾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19年5月30日,又因盗窃被北碚警方行政拘留15天。

  2020年10月30日,他涉嫌盗窃罪,再次被北碚警方刑拘,同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

  2021年6月2日,北碚警方以刘小嵩涉嫌犯盗窃罪,向北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网友评论:悲哀

  今天的主要内容有:不会把知识转化成财富,真是悲哀。

  myz1951:看他每次的偷菜记录,量都不大,间隔时间也符合日常生活所需。如果不是盗窃成瘾的话,那就是生活所迫了。

  澎湃网友Z7vEZj:人为生活所迫,可以见谅。如果是要,摊主会选择给吗,融入社会,重拾自信是关键。偷懒逃离对不起自己是一个健康人。

  Muzi55:哎,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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