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青年视点 > 文章 当前位置: 青年视点 > 文章

官方回应重庆酉阳一中学女生遭多人殴打逼迫下跪

时间:2023-09-13    点击: 次    来源:搜狐    作者:锦观 - 小 + 大

原标题:重庆一中学女生遭多人殴打逼迫下跪 官方回应

本文转自【锦观新闻】;

  9月10日,多个社交平台流传一段视频称,重庆酉阳一所中学厕所内,一名身材瘦小的女生被另一个女生殴打,被现场多个女生逼迫下跪。最终,被殴打的女生鞠躬道歉后,在十多人的哄笑中走出厕所。对此,涉事学校及酉阳县教委工作人员称,该事件正由多个部门处理中。

    这段3分33秒的视频显示,一名身材瘦小的女生被另一人揪头发、掐脖子、扇耳光、拳打脚踢,旁边四五名女生拿着手机拍摄、嬉笑。期间,一名拍摄者几次说道“莫撞脑壳”“笑死我了”“莫拍到我了”“跪下道个歉算了”,有多名围观者笑着起哄“跪下”。僵持一段时间后,施暴者抬脚踹向女生,之后继续扇耳光,旁边的女生集体发出哄笑,要求女生“跪下道歉”。一名身穿白底黑袖T恤的女生,两次将被殴打的女生推开,似乎试图避免其撞到墙壁。最终,被殴打的女生鞠躬道歉,在十多人的围观、哄笑中走出厕所。

    视频发布者称,这起霸凌事件发生在开学不久,疑似发生在酉阳麻旺中学。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对事件表示愤慨,希望施暴者受到应有惩罚,教育部门能加强学生安全保护。

    9月11日,记者联系该校,该校相关负责人确认,欺凌发生于9月1日。事发后,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受欺凌学生前往医院就诊。孩子身体无大碍,目前已出院。班主任多次前往受欺凌学生家中慰问,提供心理辅导。

    该负责人表示,9月2日,学校老师陪同学生和家长前往派出所解决此事。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学校方面一定会让欺凌者向被欺凌学生道歉。

    9月11日,记者致电当地公安局询问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处理进展。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处理中,具体细节无法透露。

相关报道>>>

重庆酉阳一初一女生遭受校园欺凌

家人回应:“给20万赔偿和解”的说法不实

    据此前报道,9月1日,重庆市酉阳县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网传视频显示,在公共卫生间里,一个女生对着一名个子比她矮的女生扇耳光、踢踹,揪着头发撞向墙壁。周围多名学生举着手机拍照录像。

    9月11日晚,被欺凌女生的哥哥孙先生告诉记者,9月1日晚上10点多,老家的朋友告诉他,妹妹在学校被人打了,欺凌视频在网络流传。孙先生给妹妹打电话询问情况,妹妹哭得很伤心,没有告诉他更多细节。

    9月2日,在外地打工的孙先生赶回酉阳,把妹妹送往医院治疗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孙先生看到,欺凌妹妹的几名学生、学生家长也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9月6日,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孙先生才知道,妹妹当天遭受了多次欺凌。孙先生称妹妹上初一,9月1日刚入学。初二学生冉某某误以为孙先生的妹妹在背后议论她,和几个女生一起来到孙先生妹妹的班级,在教室里打了孙先生妹妹几个耳光。午休时,冉某某等人把孙先生妹妹叫到厕所,对她拳打脚踢,发生了网传视频中的一幕。晚自习后,冉某某等又找到孙先生的妹妹,把她喊到角落里为难她。这次,孙先生的朋友看到了,上前把孙先生的妹妹带走。

    孙先生表示,他们至今尚未收到欺凌者的道歉,双方也没有探讨出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此前网络流传的“欺凌者一起赔偿20万达成和解”的说法是讹传。

    在医院,孙先生的妹妹被诊断为轻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9月2日入院,9月10日出院。孙先生说,自己支付了1000余元医药费后,学校的老师帮忙垫付了剩余医药费。妹妹住院期间,老师多次来医院看望妹妹。

    根据派出所的受案回执,9月2日,孙先生因“冉某某殴打他人”报案,警方予以受理。近日,警方告知孙先生,由于欺凌者是未成年人,警方决定不予处罚,孙先生可以考虑向欺凌者提起民事诉讼。截至发稿,孙先生尚未收到不予立案告知书。

    9月11日下午,孙先生的父亲告诉记者,自己在外地工作,近年来,女儿一直由奶奶照顾。9月2日,得知女儿在学校受到了欺负,他帮忙支付了医药费,直到这两天,他才得知此事的具体情况。

    孙先生表示,妹妹原本性格开朗,但欺凌事件给妹妹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妹妹变得不爱说话,常常在夜里哭泣。

    9月11日,当地公安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学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学校积极介入处理,陪同学生和家长前往派出所,多次前往医院探望孙先生的妹妹。该负责人表示,会积极与双方学生、家长沟通,让欺凌者向孙先生的妹妹道歉。

上一篇:执法精准,观音山三处不到1.5平设施被罚没!视而不见?森林公园几千亩生态林被毁无人管

下一篇:没有了

合作网站 | 联系《青年法治网》 | 关于《青年法治网》
法律顾问:北京大正法务 律师:王远方  |   QQ:/微信:625764804  |  地址:www.54l.net[邮箱:fzbbjb@qq.com]  |  电话: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