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经济 > 证券 > 文章 当前位置: 证券 > 文章

宝鹰股份: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时间:2021-04-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蔡维彦先生的辞职报告,蔡维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蔡维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蔡维彦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到任之前,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蔡维彦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在公司监事会中的职责,蔡维彦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黎黎女士的辞职报告,黄黎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黎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黄黎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独立有效履职所需的判断和监督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蔡维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黎黎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资产经营部法务专员、法律业务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监,公司董事。现任航空城集团团委书记、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珠海市晟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市晟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黎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团委书记、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扫二维码,3分钟极速开户>>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上一篇:宝鹰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下一篇:金财互联: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推荐阅读
合作网站 | 联系《青年法治网》 | 关于《青年法治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微信:625764804  |  地址:www.54l.net[邮箱:fzbbjb@qq.com]  |  电话: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