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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上海公交行业有了首份集体合同蓝本

时间:2021-05-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上海公交行业有了首份集体合同蓝本

 5月20日,上海首份《上海市地面公交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发布。 5月20日,上海首份《上海市地面公交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发布。

  5月20日,《推进上海地面公交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若干举措》,举措明确在上海公交枢纽站推出5个“妈咪小屋”示范点。同时,上海首份《上海市地面公交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发布。

  当天上午,一场主题为“理解与尊重同行,共同关爱公交职工”的520上海公交职工关爱日活动,在逸仙路立体停车库举行。活动现场,上海市交通工会推出了《推进上海地面公交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若干举措》,具体包括10项内容。

  其中,提升技能素质、弘扬工匠精神的有:“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持续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上海公交驾驶员纯电动车节能技术比武大赛”“继续加大劳模、技师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工作力度,并鼓励现有的各类劳模、技师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层级”“推动建立公交行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等。

  权益保障类的有:“设立公交行业帮困送温暖专项基金,加大对公交行业年度患大病职工的帮困救助力度”“每年组织先进职工代表疗休养活动,落实一线岗位人员心脑血管疾病防护措施”“推动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等。

  举措还明确,将在全市推出公交行业“职工书屋”“站点书屋”示范点10个,在全市公交枢纽站推出公交行业5个“妈咪小屋”示范点。

  首份《上海市地面公交行业集体合同草案》也在现场发布。

  该集体合同草案由上海市交通工会与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公交分会和上海城市交通公交企业工会联合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起草,并经上海城市交通公交企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会议确认通过。草案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等7个方面规定了基本标准,为全市公交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提供指导蓝本,进一步构建上海地面公交行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交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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