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谎称投资装修工程 女子诈骗同村女子50多万元被批捕 正义网贵港10月22日电(通讯员石玉芳)和他人宣称自己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缺资金,投资后什么事都不用管,工程结算后,直接分收益就可以,实则是为诈骗他人钱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刘某娣。 犯罪嫌疑人刘某娣因没有正当收入,炒股输钱后萌生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她想到与其嫁在同村的刘某英跟她关系比较好,于是就想骗刘某英的钱继续拿去炒股翻本。 2016年10月份,刘某娣打电话找刘某英借了现金1000元。之后,又以其他借口向刘某英先后借了7000元现金。 2016年11月某天,刘某娣再次找到刘某英,跟刘某英说自己丈夫在贵港市某房地产公司承包了一个装修工程,资金有点紧张想找人分摊一下,叫刘某英投资2万元,工程的其他事情都不需要刘某英管,工程全部做完后,按工程款的20%结钱给刘某英,算上之前借的钱,叫刘某英再拿出12000元给她。刘某英深信不疑,直接拿了12000元现金给刘某娣。 从2016年11月至2021年3月,刘某娣均以工程项目为由多次向刘某英要钱,共计55万多元。当刘某英问刘某娣什么时候可以得到钱的时候,刘某娣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刘某英信以为真。直到2021年4月份,刘某英仍然没有从刘某娣处获得过一分钱收益,才开始怀疑自己被骗,并如实告诉了其丈夫,之后刘某英便到派出所报了案。 实际上,刘某娣的丈夫根本没有承接装修工程,而其从刘某英处骗来的钱用于炒股,全部亏空。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娣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