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宝应县:“绕道”的培训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今年6月,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时,一张报销票据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票据显示,县公安局民警李某、周某二人参加完北京安检管理岗位培训后,从北京出发,乘高铁前往天津,再从天津乘坐航班返回宝应。 “北京有航班可以直接返程,为何要从天津转乘,难道是有其他工作安排?”带着疑问,巡察组对出差行程、报销凭证、支付凭证、财务账册等资料进行仔细核查,发现二人在天津住过三晚,报销凭证中包含在天津期间的餐饮、住宿发票。 巡察组通过分析,判断这里面很可能存在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随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展开调查。 “你们到北京参加安检培训,具体行程是怎么安排的?”调查组找到当事人李某。 “培训了五天,结束后就回来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李某避重就轻。 “结束后为什么在北京逗留两天?”调查组出示了票据。 “结束之后,刚好是周末,难得去趟北京,我们就在北京逛了逛。”李某的眼神有些闪躲。 “北京逛完了,为什么又绕道去了天津?”在工作人员的继续追问下,自知无法再隐瞒的李某将违规绕道公款旅游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 原来,县公安局安排李某、周某赴北京参加安检管理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正值周末,两人商议就在北京游览了两天。后来,因女儿在天津工作,李某想去看望一下,便征求周某意见,提议可以顺便在当地转一转,周某便同意了。于是,李某、周某绕道天津游玩一圈后,才从天津返程回了宝应。 最终,李某、周某受到党纪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退缴。同时,针对暴露出的差旅费报销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专项行动,狠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歪风。(郎超 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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